乌电校党发〔2019〕8号 签发人:樊长春 关于印发《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科室: 现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 中共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乌兰察布市教育系统党工委《印发<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党教工通[2019]2号)通知要求,我校决定从2019年3月起到12月底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为切实推动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校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涉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提升师生基层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群众路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二)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开门整治,广泛收集、及时发现、高度关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什么同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三)坚持挺纪在前。做到监督要早,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惩处要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问责要实,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四)坚持标本兼治。以超常举措,对群众反映多、危害大、影响坏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突破,深挖细查,严肃整治,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动查找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和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政策、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涉及招生办学和教育教学领域的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不良教学行为的问题。 (四)涉及根治“教育四乱”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在查处过程中执法不严、暗箱操作等问题。 (五)涉及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服务冷硬横推,不按照权利清单和业务流程开展工作,随意设立条件、标准等问题 (六)涉及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基建招投标、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后勤服务等环节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接受回扣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至4月底) 召开动员部署会。在部署会召开之后,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查找梳理问题线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8月底) 要结合已排查防控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开展“拉网式”全面摸排自查,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上报上级党委,并于8月25日前形成自査自纠及整改报告报送上级党委。 (三)综合治理阶段(9月至10月底) 针对自查自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规章制度执行落实,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底) 对自查自纠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意见。把惩戒问责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既要惩治违纪违法分子,更要保护激励为人正派、干事创业的好职工、好干部,引导学校全体党员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就和苦干实干的奋斗姿态,形成正面激励、警醒震慑、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五、具体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要求,把整治学校腐败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分,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乌兰察布电大民生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樊长春 副组长 于金旺 党委委员 校 长 李润喜 党委委员 副校长 李玉铭 党委委员 副校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学校“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投诉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布专项整治重点和举报受理方式。 (三)严格报告制度,定期调度工作 汇总开展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受理和查处情况,每月20目前将开展具体情况报送至市教育局党工委,然后上报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如没有情况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迅速开展工作,抓好落实。 乌兰察布电大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74一8302666(传真电话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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